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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男女司机彪悍对碰事件:蓝车女司机让人同情,但她的责任更大

2023-06-05 16:57:23

在魔都上海的一座高架桥上,晚高峰时段的车流越来越密了。

突然,电光火石之间,黄、蓝两辆汽车煞是燃情地表演了一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彪悍“对对碰”大戏。

网络配图

两车互撞的事故现场

经过网络的热烈传播,短短一天的时间,该起事件已经成为举国皆知的重大公共事件。

有关事情的经过,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此处不再赘述(可点击阅读前文高架上“史诗级”的斗气互撞事件,险坠桥的黄车却被公众齐声痛斥了解。

而网络传导出的民众舆情则明白无误地表明,大家都在一边倒地同情蓝车的窝心遭遇,异口同声地谴责黄车的恶劣行径。人们甚至还纷纷为交警同志出谋划策:
[1].蓝车是为了阻止挑衅滋事的黄色皮卡逃逸而将其截停,应免予或减轻处罚;[2].而黄色皮卡嚣张跋扈、恶意别车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须承担全责、理应重惩!

说实在的,每个人都有朴素的情感和是非价值标准。与大家一样,我个人也非常同情蓝车无端遭到黄车摩擦和别车等这些野蛮粗暴的对待,感觉她懵里懵懂就被人恶揍了一通。

但是理智告诉我,蓝车后来的行为已经完全失控了,逾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已经涉嫌交通肇事违法犯罪,更为危险。她(蓝车司机)必须为自己的年轻冲动(路怒症)买单!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讲究事实论,既看实际产生的后果,更看引发后果的系列行为和动作!而至于当事人的所谓动机啊、目的啊或者其他苦衷啊之类,反而不是主要考量的因素。就好比路怒症不是肇事者获得免予或减轻处罚的理由和条件。



全网怒批痛斥黄车,主要是民意情感中一种阶层观念的宣泄方式:
公众一致认为,黄车作为公家身份车辆,“特权”思想流露的过于明显、社会规则意识淡漠,刁蛮耍横、恃强凌弱、霸道不羁,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但是,公众显然被盲目的愤怒蒙蔽了双眼,把事件的全部过程割裂开来,只见其一、未识其二,选择性发声。就事论事地看待,我们必须承认,蓝车后面操作举动所引发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可能远胜黄车!
[1].黄车的操作行为,把它定性为治安管理范畴的“寻衅滋事”似乎更为妥帖合理,应予以行政治安处罚,尚不够入刑的标准。[2].蓝车疑似触及“危险驾驶罪”,甚至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要追究女司机的刑事责任(要知道,如果黄色皮卡真的被它顶翻掉落到桥下,砸到其他车辆和人员,就由个体事件演变成公众事件,影响将更加恶劣。前期予以刑事立案调查,但综合考虑后果或免予刑事起诉)。



但是考虑到事件的前后因果关系,因为黄车的错误行为在先,而引起了蓝车的激烈报复行为在后,事件的后果与黄车脱不了干系。因而在处罚上黄车可能会加重一些,蓝车则可能酌情减轻一些。

说蓝车无责、黄车全责,纯粹是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没有通盘考虑和权衡整体事件的实际影响,完全出于义愤的心理,脱口而出的。

因此,我的观点是蓝车女司机的责任实际比黄车眼镜男司机更大,至少他们两个当事人也应该等量齐观、各占一半。蓝车女司机被眼镜男司机欺负是事实,也是她可以减轻处罚的一项有利条件,但绝不能成为她路怒反击、造成更大危害的理由!
这跟一个人被别人打了、但他决不能私下再把人打得更狠的道理是一样的。


网络配图

蓝车女司机吃亏就吃在这里。她还是太容易被激怒了,血脉喷张、冲冠一怒,暴爽解恨之余也把有理也变成了无理,反遭重谴。冲动真是魔鬼啊